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关心培训事业发展,愿意参与本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成立或国家其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或重视人才培养与建设的企业;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办学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六、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七、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八、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九、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